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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9-06-26
標 題 小辭典》房貸加速條款 債信不足才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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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貸款契約中所謂的「加速條款」,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增「加」還款「速」度的重要依據,與借款人權益息息相關。房屋貸款通常是約定分期還款,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間內按約定期數還本付息,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銀行不可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在法律上稱為「期限利益」。

按期還款的借款人,通常不用擔心銀行行使「加速條款」,只有借款人出現債信不足的情形,銀行認為債權有不保的可能時,才會引用「加速條款」中符合的條款,要求借款人「增加還款速度」;此時,不論房貸契約所約定的還款期間是否已到期,借款人都會喪失期限利益,須依銀行的要求立即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

(記者王孟倫)

對於銀行購屋貸款遲延利息、違約金收取標準不一,金管會公布統一標準,並從七月一日起適用。(記者王孟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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