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19-06-21
標 題 日照日發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金杯汽車
內 容 北京新浪網 (2019-06-21 12:08)

        
新京報訊(記者 劉陽)6月20日,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杯汽車」)發佈公告表示,金杯汽車於2019年6月19日收到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日照日發車輛製造有限公司(簡稱「日照日發」)因債權債務糾紛案由起訴金杯車輛和金杯汽車。

公告顯示,日照日發系日照市車輛製造總廠(簡稱「日照製造總廠」)改制而來,其承接了日照製造總廠的債權債務, 並於2006年6月13日被申請破產。而金杯車輛由金杯汽車與日照製造總廠共同出資組建。2002年7月18日,金杯汽車、瀋陽汽車製造廠、瀋陽汽車齒輪廠與日照製造總廠簽訂了《瀋陽金杯車輛製造有限公司清算協議》,該協議約定,金杯車輛償付所欠日照製造總廠的債務33886725.19元,其中股權轉債權2733169.24元。

上述協議簽訂后,金杯車輛以廠房、麵包車等抵賬7274753.20元,並且瀋陽車架廠、日照製造總廠及被告金杯車輛簽訂了《交接驗收單》確定瀋陽車架廠廠房及設施抵賬7174753.20元;剩餘欠款及利息經民事判決確認金杯車輛償還,金杯汽車在出資不到位範圍內對被告金杯車輛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但2018年8月28日,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認定上述《交接驗收單》無效,因此涉及的7174753.20元的抵賬並未完成,金杯車輛理應繼續償還日照市車輛製造總廠上述7174753.20元的債權及利息,金杯汽車作為被告金杯車輛的股東出資不到位,依法應當對被告金杯車輛的債務在出資不到位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因此,日照日發訴訟請求判令金杯車輛償還債權及利息、判決金杯汽車在出資不到位範圍內對金杯車輛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等。但截至目前,該案件尚未開庭,金杯車輛與日照日發孰是孰非還無法確定。

新京報記者 劉陽 圖片來源 公告截圖 編輯 張冰 校對 王心

圖 片 圖片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